本报讯 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,被告人王某因一时冲动,将菜刀从五楼扔下人行道,获刑三个月。
(图侵删)
2022年3月25日,家住合浦县廉州镇某小区的王某因琐事与家人吵架。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,王某将厨房中的一把菜刀从自家五楼的窗户扔出去,菜刀掉落在小区内的人行过道上。过道附近有老人与小孩在玩耍,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由于菜刀掉落地点为报案人蒋先生所居住的房门附近,蒋先生立即报警反映此事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从高空抛掷物品,危害公共安全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。王某认罪认罚,可以从宽处理。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,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(人民法院报)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衡阳网络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