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常熟市民王先生在媒体电话求助,称自己可能在上海遭遇了骗局。两年前,王先生3岁的儿子被确诊为自闭症。数年求医问药无果后,今年上半年,有病儿家长向王先生的妻子称,有一种治疗方式有效果。在此人介绍下,王先生被拉入了一个群聊。此后,王先生一共花费了50万余元,几乎掏干了全家的积蓄,但儿子接受的“经络重构”治疗,就连医学专家都没有听过。王先生明显受骗,却陷入退款困境。
王先生和他的自闭症儿子,极易被医疗骗子盯上。因为自闭症极难治疗,治疗再好,最多也只能缓解症状。因此,骗子们即使治疗无效,也可将“疾病难治”作为托词,对效果不负责任。此外,孩子患有自闭症,家长就会很焦虑,也愿意巨资为孩子治疗,甚至倾其所有也在所不辞,骗子不担心骗不到钱。
这起医疗欺诈体现出的鲜明特点具有代表性,几乎所有以治病为幌子的欺诈,都具有相似的特点:其一,疾病极难治疗,效果毫无把握,且患者往往已经过了长时间的诊疗,均效果不佳;其二,患者及家属十分焦虑,不仅病急乱投医,而且有时还带有“赌一把”的心理。癌症晚期、肝硬化、白癜风、自闭症、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慢性病等许多难治性疾病,都符合上述特点,骗子们在精心设计陷阱时,总喜欢针对这些疾病。
医疗欺诈的这些特点,让受骗患者付出的代价更为惨重。很多家庭长期背负沉重的医疗负担,或许早已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。此外,患者和家属心理上的负担同样不轻。在此背景下,他们再遭欺诈,救命钱被骗光,在经济等方面就会雪上加霜。骗子们在这些弱势者身上再补一刀,所造成的伤害会加倍显现。王先生一家这次受骗若得不到较好处置,这个家庭或许从此一蹶不振。
法律对于伤害性极大、社会影响极坏的医疗欺诈行为,加重处罚是常规。但由于没有针对医疗欺诈清晰划定加重处罚的具体情形,更没有列出需要重点保护的疾病与患者名单,骗子们不知道“带电的高压线”在哪,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设计行骗套路,仍然是谁好骗就骗谁,如此一来,对特定患者的保护,就会显然力度不足和针对性不强。
全国性的法规有时很难做到事无巨细,但地方针对全国性法规出台执行细则,本身就是一个细化的过程。因此,地方性法规在打击医疗欺诈方面,完全可以尝试出台一个针对特点疾病和患者的重点保护名单,将包括自闭症在内的易受骗疾病和患者涵盖在内。当前各地都很注重司法创新,更值得针对医疗欺诈的特点进行创新。
倘若推出医疗欺诈重点保护名单,并明确规定骗子所欺诈的对象为名单中的患者,就给予加重处罚,甚至在受骗款返还、困难家庭帮扶等方面,也针对这部分患者给予政策倾斜,那么,像王先生和他的儿子这样的特殊患者和家庭,就会被置于更好保护之下。
文/时本
图源/视觉中国
编辑/王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