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8日,上交所发布关于就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——可持续发展报告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《指引》共6章58条,在参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相关内容的基础上,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。《指引》指出,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、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,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《指引》要求披露《可持续发展报告》,本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。《可持续发展报告》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,报告主体和期间应当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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